子女盡孝的準則

學員提問:

子曰 : 「事父母幾諫,見志不從,又敬不遠,勞而不怨。」請問師父:孔子所言是否是子女盡孝的準則?如何才能做到?其間的分寸又該如何拿捏?

師父開示

這是孔子教子女孝敬父母方法中,其中的一種,我們不能用這當為一個標準。首先要確定為什麼要去做人?做不做人有何意義?從生命的角度看,做人就是利人利己。孔子舉了一個在生活當中,盡孝的問題來教我們做人。告訴我們如何做到利人利己,如果做得不好,就會損人利己,或者損己利人。

當我們明白了做人真實的意義,再看孔子所教做人的方法中,其中的一個方法時,就能理解其實就是在勸人行善。勸的人包括了父母、夫妻、子女,就是教他們做人,是一種行善的方法。

「事父母幾諫,見志不從,又敬不遠…」如果大家只是要了解基本的字義的話,上網查很簡單。而這段其實在告訴我們,如何去勸父母,不要因為父母不聽,不會採取其它的方法。我們對父母的態度,夫妻之間的態度,和對子女的態度不同,也就是說我們勸人行善的方法都不一樣。

有時候父母會過激,比如對著子女打一棒子,而子女為盡孝道不躲,就被棒子打昏了,子女以為這叫孝,其實這是不孝的,因為父母在傷害你生命的時候,你還不躲。父母在情緒過激的時候會失控,失去做人的標準,這個時候我們就要學會去化解。簡單而言,孔子教我們如何學會維護生命。不能說因為你孝敬父母,父母就可以去作賤你的生命,這是不可以的。有很多種方法得等父母恢復做人的理性時,你再去面對他。

「…又敬不遠,勞而不怨」,不知道給父母做什麼事情,做多了,又要埋怨、怨恨父母,或者記恨父母,所以孔子在告訴我們做人的標準,讓我們知道如何勸父母,如何做人、行善。如果父母一棒把你打死了,或把你的腿打瘸了,你認為父母會很高興嗎?事後會很痛苦的,若不讓他造成這個後果的話,那你要學會化解,不能說父母錯了,你還要去堅持。

當父母情緒失去控制的時候,也會失常,理性的人要去學會化解失去理性的人的做法。這個題目是要我們在勸告父母的時候,讓父母學會怎麼樣善待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