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家之主

有一個家庭,太太每天給先生列「Honey To do list」(工作事項),先生必做的事每天都比太太多出一倍有餘。有一天,先生試著問她:「為什麼我的事比妳多,為什麼每天都是妳給我派工作,我卻不能給妳一個工作事項?」結果那一天太太整天唸個不停,每次爭執都以先生投降告終。 

此外,這位先生喜歡打網球,太太很反對,但她喜歡逛街購物,不覺疲倦,先生卻不能表達意見。 
        
類似的例子,在很多家庭裡都屢見不鮮,這些家中不平等條約,是日積月累而成。男女成家之前,已經各自養成很多習慣,有人好習慣多,不良習慣少,有些人相反,因人而異。 
        
其實,多數家庭中,男女之間是不平等的。舉一個現象為例,讓大家觀察看看:如果一個家庭中,男方愛女方多一點,生的小孩一定是男孩;女方愛男方多一點,則會生女孩。如果生的是一男一女,不論先男後女,或先女後男,表示夫妻之間的平衡點有所轉化而致。 
        
換個角度說,如果先生在家裡支配欲望很強,子女多半是女孩;家中若是女人支配欲望強,則多生男孩。 
        
一個家庭的分工,主要是看夫妻兩人的關係。妻子不是絕對不能給丈夫列工作事項,丈夫也不見得不能給妻子分配工作。寫不寫工作事項不重要,重要是夫妻是否了解,這個家是兩人所共創,彼此能力有大有小,婚前雖各自有平衡點,婚後則要共創新的平衡。好比成家前,若男追女,男方比重就比女方低;若女追男,則是女方比重比男方低;等到婚後,也許這個槓桿的平衡點維持不變,也可能會轉移。 
        
共同生活中,丈夫聽妻子的話、受支配,不一定是壞事;反之亦然。有些男人生活沒有規律,隨心所欲,做妻子的就應該規定他規律作息、物歸原處。既然成家,就必須收斂自我個性,有另一半來規範是件好事。人家會寫「To do list」,換一方或許還寫不出來。 
        
在一個家庭裡,誰多做、少做並非重點,重要的是夫妻間感情到底好不好。不能因為一方愛支配,另一方不願受支配而抱怨。此事婚前就應說清楚,不能在婚後、有了孩子之後才抱怨。夫妻間雖然沒有簽訂正式分工合約,但成家前,每個人的心裡都應該備有這樣一個合約,知道合約傾向於那一方、條款多或少。 
        
國與國之間有不平等條約,家庭亦然。夫妻雙方一開始有沒有把平衡點放在中間,如果沒有,日後最好放棄補救,以免影響夫妻間感情。如果槓桿的平衡點,一開始女人就占三分之二,或男人占三分之二,大家最好就維持在這平衡點位置,任勞任怨,多做點也不是什麼壞事。 
        
好比說,這位先生喜歡打網球,不妨告訴太太打網球是鍛鍊,對身體有益,講這道理太太比較會支持。太太愛逛街,先生也不要抱怨,否則你抱怨她逛街,她也會抱怨你打球,最後取決於誰能力強、誰主導力強,誰的空間就大。 
        
老夫老妻,不能今天才突然想起不平等,婚前為何不說?結婚好比植樹,婚前兩人合種樹苗,決定樹要往左或往右傾斜,還是筆直生長,就是家庭的平衡。多年後,若這棵樹已經長大、長歪了,這麼多年都沒有問題,為何今日突然想起「To do list」?已經長大的歪脖樹,如果無力矯正,還是趁早放棄,彼此間相安無事。 
        
夫妻間,誰多做、少做一點,是從一開始就形成的習慣,也是夫妻間一種默契和理解。若因生活瑣事造成彼此怨恨、計較,表示夫妻關係到達某種危險期。遇到這類不平衡之事應該早講,勿等到日久成習,積習難改。 
        
「一山不容二虎」,一家之中總有一人做家庭主導,不可能兩人同時主導家庭,兩人都說了算,各自為政,如此夫妻間感情絕對不佳。建議大家,不要認為男人聽女人的話就一定是錯,或女人聽男人的話就不對,而要看兩人的生活朝那個方向走,如果夫妻想漸入佳境,須看誰有能力讓家庭生活過得更好,而非誰給誰寫「To do list」。 
        
有人跟太太吵架,經常以投降收場,因為太太最後都祭出「哭」字訣,一哭先生就心軟、不計較了,習以為常,習慣就接受吧!有的丈夫接受太太的習慣,有的太太接受先生的習慣,只要不影響生活的大方向,某些事不宜拿出來計較,反而需要發揮民主、自由精神。至於購物和打網球之間能不能畫上等號,要靠夫妻協商,彼此慢慢溝通。 

齊家、立業是不同領域,公司裡可以劃分工作,非常清楚,在家裡不然,不能因誰賺錢多,誰說了算。就處理事情的難易度而言,事業是可算是簡單的數學加減法,齊家是更困難的三角幾何,猶如五行相生相剋,一物降一物。夫妻任何一方如果「一黨獨大」已久,另一方就不要去捅馬蜂窩了,此即家庭中的三角幾何學。